事因租金纠纷;房客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房东道歉
本报讯 (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崔亮)今年6月,天通苑一业主沈女士在与房客李小姐因租金发生纠纷后,在网上发帖悬赏1000元寻找李小姐,并透露其真实姓名和手机号。为此,李小姐起诉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。昨天上午,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帖子披露真名和手机号
今年6月11日,“家住天通苑”的业主论坛上,一篇名为《誓与天通苑骗子斗争到底》的帖子引来众多关注。发帖人沈女士称李小姐租住了她家两居室中的一居,双方相处融洽,但今年自己将房屋出售,双方在租金结算时产生纠纷。沈女士称,李小姐采用欺骗手段拒不支付房租,后来手机也停机了。为此,沈女士在帖子中悬赏1000元寻找李小姐的线索,文中还出现了李小姐的真名和手机号码。
发帖者已就此事道歉
帖子发出不到一天,李小姐进行了回复,称2007年双方在签订租房协议时,沈女士表示5年内不会卖房,且只偶尔在周末回来住,她才租了沈女士的一居室。没想到沈女士一家每周末都回来。后来,李小姐的妹妹来京,在客厅居住了几个月,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多支付一些房租,但并未敲定具体数额。今年3月,沈女士突然把房子卖掉,并且提出要李小姐按照每个月500元的价格支付其妹妹的房租。就此,双方发生租金争议。
随后,沈女士就其泄露隐私一事向李小姐道歉,并删除了帖子中涉嫌侵权的内容。
但李小姐认为,沈女士在网上发帖的行为给她的工作和名誉带来了极大影响。据此,提起诉讼,要求沈女士赔偿1万元并道歉。昨天,昌平法院未当庭宣判。